关于做好2018年度学术论文(著)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做好本年度学术论文(著)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按照《江苏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立项及科技成果奖励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江科大校[2016]191号)和《江苏科技大学科研和教研业绩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江科大校[2016]253号)文件精神,本年度论文(著)登记范围如下:
1、期刊论文:本年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并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在国内外有正式刊号并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会议论文:本年度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并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在国际和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作特邀报告。
3、学术著作:本年度以第一主编或第一著者身份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含教材)。
二、登记流程
1、各学院在规定时间(每年1月1日-
2、各学院通知老师同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1)论文类:复印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和论文首页,论文集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如果不能够提供论文公开发表的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复印件,则必须在中国知网上下载该论文,打印论文首页。(2)著作类:复印著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并附上图书馆收条通知。纸质材料由各学院收齐,统一送交科技处成果质量科。
3、科技处结合纸质材料,审核各学院录入、提交的论文(著)信息,经审核需要修改的论文返回相应学院修改,然后重新提交。未经审核的论文不计入统计报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以外文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著作,作者须把论文题目(或著作名称)、期刊(或会议)名称、出版社名称、作者姓名、作者所在部门等翻译成中文,然后进行登记。
2、各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本年度学术论文(著)登记工作。
3、论文(著)登记截止日期:2018年11月25日。超过规定时限,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可再录入、提交论文(著)信息。
4、机关部门科研人员按照相关学科归属学院进行论文(著)登记。
5、未尽事宜可咨询科技处成果质量科。
联系人:孙小梅张志生电话:84446875
科技处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