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2019年江苏省科技厅与挪威创新署共同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共同推动江苏与挪威企业间技术创新合作,江苏省科技厅与挪威创新署联合设立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为符合 条件的双方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及产业化合作提供经费支持。本合 作计划项目在江苏方纳入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 澳台科技合作)政府间双边创新合作项目类别管理。根据磋商确 定的工作计划,双方现决定开展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三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现将项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轮合作项目征集聚焦有益于改善环境的技术创新和示范, 包括低碳排放、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能源储存、水和废物处 理、空气质量、环境监测、气候友好型智能运输(包括海上运输)、 渔业和水产养殖业环境、资源效率和绿色制造等方面解决方案, 也包括促进其他行业环境友好的各种生物、新材料、信息通讯技 术等。
项目基本条件:
1.双方均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 术合作方参与,申报企业应具有项目所需技术、资金及将研发成 果产业化的实力和能力。
2.项目内容为新产品、新工艺联合研发及产业化,或引进 挪威高技术在我省进行应用开发并产业化。项目创新水平高,有 助于我省产业技术的突破和提升。
3.项目成熟可行,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 工艺的商业化计划达成一致。
4.项目应明确合作双方的分工及贡献,并体现双方利益的 平衡及对彼此的重要意义。
同时请见《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三轮合作项目联 合征集指南》(附件)。
具体组织方式
1.项目合作双方须共同申请。双方企业分别向江苏和挪威 的计划执行机构(江苏省科技厅和挪威创新署)申报,单方申报 不予受理。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将对共同受理的项目进行独立评 审、择优推荐,会商后共同确定拟立项项目。
2.本轮合作项目征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对接和预申报。本阶段从2020年9月30日开 始,2021年1月11日截止。2021年1月11日前,江苏企业将《江苏 —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合作项目信息表》及合作意向书提交至 江苏省科技厅(均须经项目合作双方签字,具体由省科技厅下属 的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受理)。双方计划执行机构将对提交 的合作项目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进入正式申报阶段的合作项 目。
第二阶段:合作项目正式申报。通过初步筛选的合作项目双 方根据各方计划执行机构的相应通知,按照各方的计划管理程序 和规定要求,分别向江苏省科技厅和挪威创新署提交各自国家或 地区的计划项目正式申报书。
3.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和挪威创新署可帮助有明确需 求的双方企业寻找合作伙伴,对接合作项目。有需求的江苏企业, 请填写《江苏企业对挪威合作需求信息表》。
4.上述合作项目信息表、合作需求信息表可在江苏省跨国 技术转移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ittc.org)挪威合作专区查 询、下载。
5.获得立项的项目,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且不超过(江苏申报方)项目总预算的50%。
联系方式 1.江苏方面: (1)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 彭超 (项目对接及征集服务) 电话:025-85485891,15720806866 传真:025-85413153 邮箱:maggie_jittc@163.com (2)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吴三毛 (政策咨询) 电话:025-58708856 2.挪威方面: 挪威创新署 施懃女士 电话:021-60320807 邮箱:qin.shi@innovationnorway.no
请相关部门积极组织申报,相关事宜联系科技处计划科。
江苏科技大学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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