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江苏省科技厅于2月7日发布《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同时启动组织相关项目申报通知,现转发相关项目指南及申报通知,请各学院利用寒假期间,认真组织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逾期视为弃报。
一、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1/2/7/art_48967_9667994.html
(一)申报类别及申报条件:
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按照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和面上项目三类组织申报。
1.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2.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分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基金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三个类别。
(1)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限报3项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在其研究领域有明确的学术建树和国内外影响,并主持过省级或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2)优秀青年基金项目:按期通过验收的青基数25%比例推荐,我校可推荐5项。
申报条件:2020年按照合同要求按期验收的青年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或超额完成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经费使用规范,验收材料完整齐备。已结题青年基金项目纸质材料与优青申报书一并报送。
(3)青年基金项目:
申报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未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江苏省科技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2019年和2020年已连续2年申报青年基金项目但未获资助的项目申报人,暂停1年青年基金项目申报。
(4)面上项目:限报10项
申报条件: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将结合2021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集中期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择优推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职人员,与我校有固定劳资关系,不得通过兼职或挂靠申报。
2.本年度青年科技人才创新专题项目申请人需按照项目指南要求(见通知附件),选择相应的条目进行申报;面上项目不设指南,申请人自由选题申报。所有项目研究方向按省基金申报代码要求填写(申报代码见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首页)。
3.有其它的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本计划的面上项目或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在本计划内,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报1个项目;有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除在研面上项目负责人可申报本年度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以外);同一研究人员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注意事项,参加科技厅发布的具体指南通知。
二、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限报
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1/2/7/art_48967_9667979.html
(一)申报类别及限推数量:
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分三类组织申报,包括: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医药项目。不同的项目类型,限报数量不等。其中,面上项目的“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推荐2项;其它领域面上项目部省属本科高校、部省属科研院所推荐5项。
(二)申报条件:
项目第一负责人(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是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退休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三)申报要求:
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含: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不含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主要参与人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成果转化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科技厅发布的具体指南通知。
三、学校项目申报工作受理:
(1)2月25日(初稿):所有限报类项目申报材料初稿1份(含申请书和支撑附件材料),同时报送经学院排序的预申报项目清单。限报类项目主要包括:省重点研发计划(3类),省自然基金杰青、优青、面上项目。
(2)3月20日前(网报):完成网上正式申报。注意填写“附件审查表”,不论附件是否必须上传,只要是作为附件,均需将附件类别名称(如职称证书)填入“附件审查表”。
(3)3月25日前(纸稿):报送纸质材料(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自然基金一式2份,重点研发计划一式3份(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签字)。有合作单位的,需合作单位签字盖章。
(4)所有材料的报送,均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统一上报,科技处不受理老师的单独申报。
联系电话:84401095
科技处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