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关于做好2020年度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4号)精神及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项目须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有关部委设立的重点实验室、江苏省有关厅局设立的重点实验室申报。

二、立项目的

项目主要支持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同时培育一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分为A 类和B 类两类,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 年。

三、项目经费

根据相关申报通知要求,项目所需经费采取省立校助方式。为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学校将根据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对获批项目给予一定额度支持,剩余经费由相关学院分别统筹。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2017年修订的《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科技人员。

(二))项目应紧密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及其研究方向,主要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重点领域申报。

(三)项目主要研究内容应与依托平台研究方向一致。项目负责人应为平台固定人员,具有正高级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创新性或应用前景。项目研究须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项目实施效果和代表性成果评价,重点考察专利的转化运用,注重科技创新成果对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贡献。

(五)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每个重点实验室限报1项。根据申报范围,我校限报指标如下:

实验室名称

依托部门

限报指标

海洋工程及装备智能化技术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

船海学院

1

先进焊接技术重点实验室

材料学院

1

蚕桑生物学与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蚕业研究所/生技院

1

船海机械先进制造及工艺重点实验室

机械学院

1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48日前学院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学院根据申报要求组织并推荐重大项目1项,并将推荐的申报项目清单报送科技处计划科。

(二)411-13日:网上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基本信息,上传《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附件电子版(均为PDF格式)

(三)416材料报送。报送纸质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一式3,含附件,A4纸双面打印;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经费承诺1份)。

 

江苏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58.213.129.208/index.jsp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技处自然科学科

联系人:葛慧林、张美书

联系电话:84401095

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书(2020年度).docx

附件2: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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