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学院(所)、校区:
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评选活动已启动,根据《关于评选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19〕20号)、《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苏知发〔2019〕年6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本届评奖工作将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江苏科技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届省专利项目奖评选:
(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1.专利质量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2.技术先进性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1)申报中国专利奖采取择优推荐的方式。
(2)院士推荐。同一学科或领域的2位或2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合推荐1项相同学科或领域的专利项目。
申报省专利项目奖,应当填报《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主报专利的申请公开及授权文本全文;
(2)相关的外围专利、同族专利的台账,包括专利号、专利名称、申请日期、授权日期、专利权人、法律状态等;
(3)专利获得的奖励、荣誉等材料;
(1)校内预申报;
(2)科技处组织评审后,择优推荐申报;
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的项目。
(1)校内预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4月18日,一式一份,报知识产权科。
(2)各渠道申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科
联系人:杨文兴84444056
苏知发2019年 60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红头.pdf
科技处
2019-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