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江苏省发改委近期发布“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19〕693号),现转发该申报通知及要求,请各学院(部门)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行限报政策,请有申请意向的学院部门, 认真编写申报简表,并于8月26日上午11点前将简表报送科技处自然科学科。申报简表编写要求如下:
1、简表编写提纲为:
(1)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名称。
(2)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方案编制依据。
(3)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出的理由。
(4)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研发基础条件。
(5)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发展战略、目标和方向。
(6)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任务。
(7)结论与建议。
2、不能与学校已有的“工程中心”名称及方向类似。
已有省级工程中心一览表
序号 | 学院(系) | 实验室名称 | 备注 |
1 | 经管学院 | 海工装备与船舶数字化制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 国家发改委 |
3 | 船海学院 | 江苏省船舶与海工装备工程实验室 | 江苏省发改委 |
4 | 电信学院 | 江苏省船舶与海工装备自动化工程实验室 | 江苏省发改委 |
5 | 机械学院 | 江苏船用机械装备设计制造工程实验室 | 江苏省发改委 |
6 | 材料学院 | 江苏省高效焊接工程中心 | 江苏省发改委 |
联系电话:84401095。
科技处
2019年8月19日
附件:
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