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老师: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办科函〔2020〕6号),省教育厅开始受理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奖项种类及名额
(一)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各有关高校可通过省教育厅或其他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学会或协会、有关部门提名。省教育厅可提名2位,有通过省教育厅提名意向的高校,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被提名人信息报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二)省科学技术项目奖
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项目奖设9个专业组(详见附件),请根据被提名项目的专业内容准确选择填写。
根据科技部《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要求,破除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不良导向。基础类项目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不超过5篇,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应不少于1/3,不把代表作的影响因子高低作为量化考核评价指标;应用类项目突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关键技术,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1.基础类项目。被提名项目应在科学研究中取得重大发现、重要理论突破或重要方法创新,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且研究成果具有明确的应用前景,对提高江苏的科技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两年(2018年1月1日)以上,数量不得超出规定的5篇。
2.应用类项目。被提名项目应在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中,取得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上的重要创新,在两年(2018年1月1日)前完成主要技术应用并且效益显著、为江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同时鼓励支持聚焦重大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围绕我省先进制造业体系建设,由科技型企业产出的自主创新成果。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数量不得超出规定的10件。
3.被提名项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不满足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取消被提名资格。
(1)被提名项目主体应在我省辖区内完成,牵头单位为我省辖区内的独立法人单位,牵头完成人为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科研人员;
(2)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本年度不能参加被提名项目;
(3)同一年度一人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
(4)涉密项目(或部分内容涉密)不能提名;
(5)2018—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6)10件核心知识产权和5篇代表性论文论著均未在历年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4.提名项目在线填写提名书时,请同步填写江苏省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相关信息。
部省属高校由省教育厅归口提名,其他高校由当地有关部门提名,各有关高校还可通过具有提名资格的专家、学会或协会提名。省教育厅180项(归口全省部属、省属高校),我校分配名额2项。
(三)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各有关高校可通过省教育厅或其他具有提名资格的部门单位提名。省教育厅可提名10位,有通过省教育厅提名意向的高校,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被提名人信息报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二、报前公示
提名申报省科学技术项目奖的项目应在项目完成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 提名函1份,应加盖学校公章,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结果和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
2. 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含附件)、复印件14份(不含附件),被提名人近期标准照片(1寸彩照)和工作照片各一张。
3.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含附件)。
4. 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含附件),被提名人近期标准照片(1寸彩照)和工作照片各一张。
(二)报送时间、地点
《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电子稿请于2020年5月12日前发至电子邮箱,其他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报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1704室;联系人:杨波,电话:025-83335531,电子邮箱:867020594@qq.com。
省科学技术奖在线提名系统关网时间:2020年5月20日17:00。
为便于做好本年度省科技奖提名工作,请参与提名项目的相关学院、老师提前与科技处联系,确保做好提名书评审、公示、网络填报、提名书及附件推荐盖章、报送等工作,申报中的未尽事宜,请随时联系。
联系人:张志生、王海燕
电 话:84446875;E-mail:just84446875@163.com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0〕99号).doc
科技处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