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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市科技项目申报】关于转发镇江市“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始组织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各有关学院、部门:

镇江市科技局已启动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共分为: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社会发展、现代农业)、政策引导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引进外国人才、软科学研究)和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现转发各类计划申报文件及指南,请各学院认真研读申报指南,按要求组织申报。

一、指南转发:

1关于印发《2021 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29号)

1)申报要求: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在项目完成时,装备制造、信息技术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或系统,新材料、新能源与其他项目须完成小试。项目完成时,一般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

2)限额申报:本年度按照引导项目、竞争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项目三类组织实施。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以作为申报主体申报“引导项目”限报4必须与镇江市企业联合进行申报

具体事项请参阅申报指南。

2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30号)

12021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重点支持生态文明、人口健康、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美丽镇江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通知精神,我校可报“医疗卫生以外的其他项目”,限报4。须与镇江市的企事业单位(高校除外)联合进行申报。

单个立项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30万元,立项时下达。项目实施期为2年。

具体事项请参阅申报指南。

3关于印发《2021 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31号)

1)申报要求:项目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前景,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

2)现额申报:根据通知精神,涉农高校限报3。鼓励高校院所与镇江市区域内的企业联合进行申报。

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项目实施期为2年。

具体事项请参阅申报指南。

4关于印发《2021 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 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28号)

1)申报要求:2021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围绕八条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不断强化与高校院所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着力解决我市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构建自主可控、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引领我市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具体申报要求请参阅具体申报指南。

2)申报主体:我市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上一年度盈利,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拥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和产业化条件,财务系统已设立研发费用科目。申报主体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企的,须建有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机构以在国家“统计一套表”中 107-1 107-2 表的有效填报为准,由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核查。鼓励相关领域内的老师积极寻求企业合作申报

具体事项请参阅申报指南

5关于组织申报 2021 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 (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引进外国人才)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32号)

本年度按照“产业技术研发”、“创新国际化服务”和“引进外国人才”三类项目组织实施。

1)产业技术研发项目: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合作方为对方国家或港澳台地区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

2)创新国际化服务项目:项目申报主体为在镇高校,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开展创新国际化服务。

3)引进外国人才项目:本项目申报主体为我市企事业单位,不包括在镇高校。

6关于印发《2021 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 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33号)

该类项目由学校社科处组织申报。

7、关于组织申报 2021 年度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34号)

本年度该类项目申报主体主要为企业。

二、工作安排:

1.预申报:

学校可作为申报主体并由科技处组织申报的项目有: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现代农业、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引进外国人才(创新化国际服务)等。

请学院组织老师申报,并填写相关项目申报书初稿,一式1份,于58日上午11前由学院集中报送科技处自然科学科,同时报送项目预申报汇总清单一份(电子版)。

2.正式申报:

老师进入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正式申报,并于520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上述所有计划的申报需从镇江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222.186.84.227/)进行填报,请新申报老师以中文姓名注册,否则不予激活已经注册过的老师,请继续使用已有账号登录

3.纸质材料要求:

1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一式1份,社会发展一式1份,现代农业一式1

2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申报书必须盖有合作单位公章或技术合同章,否则视为无效(高校院所内设机构学院章、处室章、实验室章、研发中心章等无效)。

3)纸质材料受理时间为524日,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

 

备注:根据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对本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解读,论文将不作为项目的考核指标,请各位老师在填报申请书时慎重考虑。

 

联系电话: 84401095


                                       科技处

                                    2021420



 附件1:2021年度市级项目申报汇总.xls

   附件2:138_2021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rar


                                       

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29号.pdf

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30号.pdf

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31号.pdf

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28号.pdf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国际科技合作 港澳台科技合作 引进外国人才)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32号.pdf

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政策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33号.pdf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镇科计[2021]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