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知识产权】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关于组织申报

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各学院(所)、校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1〕124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专利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参评条件

江苏科技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

(一)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评价指标

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1.专利质量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 文本质量。

2.技术先进性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3.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 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4.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评价:(1)社会效益;(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四、推荐程序

(一)申报方式

(1)申报中国专利奖采取择优推荐的方式。

(2)院士推荐。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二)申报程序

(1)校内预申报;

(2)科技处择优推荐申报;

(三)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应专利质量优秀、保护和运用成效显著。

优先推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四)申报时限

(1)校内预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21日,报知识产权科。

(五)申报材料

各渠道的材料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科杨文兴84444056justywx@just.edu.cn



科技处

2021-9-6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1年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