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经启动,具体通知详见http://kxjst.jiangsu.gov.cn/art/2022/4/18/art_82540_10418667.html。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在线提名系统关闭时间:2022年6月7日17:00(提名系统网址、账号等信息另行通知),具体时间以省教育厅申报通知为准。
二、申报奖种
省科学技术项目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三、申报要求
1.提名方式。专家提名与单位提名两种方式。
2.提名数量。我校申报项目由省教育厅提名,具体提名限项数待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3.人员要求。项目全体完成人无科研失信记录;2020—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名完成人不能参与本年度被提名项目;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参加一项被提名项目;2020—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被提名。
4.省科学技术项目奖提名材料要求。所有完成人对项目的实质性贡献应提供佐证材料;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5篇,其中中文论著和发表在国内期刊的论文不得少于1/3,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0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且主要研究工作为国内完成(如果是被提名项目完成人在国外完成的,论文所署单位须有完成人国内工作单位);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须为有效期内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权利人应是被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完成单位;项目所列任务来源(计划或基金)中至少有一项在两年前(2020年1月1日(不含)前)验收结题,并提供结题验收报告等证明;应用类项目所列应用证明中至少有一项是在两年前(2020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应用,并提供生产应用证明、经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协议、专利许可证明等。
5.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提名材料要求。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不得超过8篇,其中中文论著和发表在国内期刊的论文不得少于1/3,提交的论文论著全部在两年前(2020年1月1日(不含)前)公开发表,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必须是被提名人选本人;提交的核心知识产权须为有效期内已授权,不得超过10件,被提名人选本人为发明人。
6.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被提名人选应为在双边或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工作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科技人员,但不包括创办企业的外籍人员和在苏外国组织的工作人员。已与我省单位建立长期、稳定、密切的合作关系,合作时间不少于2年(2020年1月1日(不含)前开始合作)。应在专业领域或行业内有较高的影响和地位,科学研究中有重大发现并产生重大影响;在解决相关行业和领域技术难题中形成了具有原创性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的成果。在与我省单位合作承担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与我省单位合作取得重要知识产权及其科技成果、为我省单位培养或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我省单位合作进行技术转移等方面,为提升我省科教水平,增强我省企业创新能力做出重要贡献。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不再被提名。
7.材料报送。请于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前(另行通知),及时系统提交提名材料,并于6月1日前将纸质提名材料报送到科技处成果科(行政楼304)。省科学技术项目奖应提供纸质提名材料2份(含原件1份)。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应提供纸质《提名书》16份(含原件1份)。
四、科研诚信责任及廉政工作要求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
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要求,被提名人选、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签署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不良信用,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进行相应处理。
2.严格落实审核和提名责任
被提名人选所在单位、被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负有审核责任,应书面承诺已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成审核。
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同时还须承担异议答复、配合调查等职责。对提名专家和提名单位实行信用管理,被提名项目、人选和企业出现弄虚作假等问题,提名者审核职责履行不到位的,参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苏科技规〔2019〕329号),视情节轻重,对相应提名者进行减少提名指标,暂停或取消提名资格等处理。为强化科技奖励评审的严肃性,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任一评审阶段公示期间及之后无正当理由申请退出的项目,后续三年内不得被提名,对相应提名专家、提名单位进行减少提名指标处理。
3.切实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要求
严格落实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意见》(苏科党组〔2018〕6号),严格遵守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七项承诺”“九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奖励提名、评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苏科监发〔2021〕44号)要求,严禁在评审阶段打探专家名单、以“打招呼”“走关系”或其他方式干扰评审工作、破坏评审秩序、影响评审结果。对实施请托干扰评审工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五、申报时间节点
1.校内遴选。5月6日前,请拟申报的项目组将1份纸质提名书及附件材料报送到科技处成果科(行政楼304),同时将提名书及附件材料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just6875@just.edu.cn。经校内评审遴选后(申报数多于限项数),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示遴选后的项目信息。
2.校内预审。5月中下旬,科技处适时组织专家对遴选后的项目开展2-3轮校内预审,提高申报书质量。
3.形式审查。5月20日至5月31日,科技处成果科将集中开展多轮形式审查。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提名书填写要求,在提名系统中及时完善提名材料。
六、其他事项
1. 江苏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发布申报通知,系统提交及纸质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以江苏省教育厅通知为准。
2. 请符合提名要求并有意向申报的项目组,务必于4月22日前,将《拟申报2022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ust6875@just.ed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慧林
联系部门:科技处成果科(行政楼304室)
联系电话:0511-84446875
科技处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