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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镇江市创新争先成绩突出科技人物和科技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各学院:

根据《关于选树“2022年镇江市创新争先成绩突出科技人物和科技团队”的通知》文件(镇科协【2022】9号)要求,我校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选树范围

围绕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在我市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四大产业集群和八条优势产业链中,结合科技创新和产业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关键技术研发、科学技术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科学技术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成绩突出并具有发展潜能的各行各业在职科技工作者和科技团队。

二、推荐条件

(一)创新争先成绩突出科技人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镇工作的长江学者、中国杰青和中国优青,国家“千人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双创”计划和“333”工程入选者,市“331”计划、“金山英才”计划入选者,市“169”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高技能人才、乡土人才等。

2.在学术上提出了新的思想和见解,其研究成果学术水平高、助推产业性强、社会影响力大;获得专利权、软件著作权;撰写的论文在国家级以上核心学术刊物发表。

3.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两年内所转化的科技成果年创收实现利税或社会效益明显的。

4.在对外科技交流中,成绩显著,近两年在引荐外国专家、引进高新技术成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

5.在科技第一线原则上工作 10年以上,对我市科学技术普及、新技术推广、科技咨询服务和科技培训等工作有突出贡献,近两年在国内同行中取得了显著成绩的。

6.在近两年竣工的部、省级以上重点项目中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在项目实施中有突出贡献的。

7.在我市引进培养和推荐优秀科技人才、 “双创”、青少年科技教育、学会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有较高的科技管理和组织才能,近两年在国内同行中取得了显著成绩的。

(二)创新争先成绩突出科技团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攻关等方面,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企业需求,解决重大科学难题,开辟新方向,在重要科技领域实现跨越发展,跻身国内先进行列,推动镇江科技创新不断进步。

2.在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形成新标准、新产业、规模化应用示范等,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在科学普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自觉把科研与科普紧密结合起来,当好科技知识和科学思想的传播者、科学精神的弘扬者和科学方法的倡导者,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社会影响大,贡献突出。

4.所在企业获得“中国民营企业 500强”、“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500强”、“江苏省创新型企业  100强”,省、市“高新技术企业”,“镇江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镇江市应税销售百强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称号。

三、推荐名额

镇江市创新争先成绩突出科技人物推荐名额为50名(我校推选名额为3名,创新争先成绩突出科技团队推荐名额不限。

四、推荐要求

1.创新争先成绩突出科技人物推选应重点推荐在企业、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创业第一线的中青年优秀科技工作者

2.创新争先成绩突出科技团队应以带头人为核心,团队应由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组成,具有稳定研究方向的人才群体,由3人以上8人以下成员组成科技团队,连续合作3年以上。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参加推荐。往届获评者不重复授评。

4.创新争先成绩突出科技人物和科技团队两者择一申报。

、推荐流程及申报材料要求

相关学院2022年5月27下午16: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行政楼311室,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推选推荐人,逾期不予以处理。

推荐人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表》(见附件2和附件3)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推荐表与证明材料合并装订,正反打印,需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署意见、盖章。

2、证明材料一份,包括推荐对象在近两年期间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以及获奖证书等完整准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与一份《推荐表》同时装订成册,封面标注姓名、所在单位、推荐单位。

3.《推荐表》电子文档Word格式,科技人物另附证件照及工作照片),证明材料电子文档(PDF或 JPG)。

 

联系人:王海燕

联系电话:84401096  18913600089

 

科技处

2022年5月25日

附件2-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