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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届镇江市工程师学会会员代表、理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4

各学院:

根据镇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第二届镇江市工程师学会代表,学会理事会理事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代表推选条件

我校可推荐第二次会员代表规模拟50人左右。会员代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热心学会工作,积极支持学会发展。

(三)在工程技术领域具有一定代表性。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或刑事处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理事候选人推选条件

第二届理事会由镇江市学风正派、工程技术领域有成就、热心参与学会工作、积极支持学会发展的科技工作者组成。理事候选人除具备会员代表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工程技术领域内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学者、专家、科研人员、学科带头人;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或较大影响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理事应由现职管理人员担任。在任期内如因故变更,理事所在单位可提出新的理事推荐人选,经理事会通过后方可有效;

(三)理事退会或除名,其理事资格自行取消;

(四)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五)身体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八)理事长原则上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

(九)理事人数不得超过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每届5年,可以连选连任。

三、推荐登记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421日上午1000前将填写好的《镇江市工程师学会会员代表登记表》《镇江市工程师学会理事登记表》(见附件12)收集整理完毕,打包发送至邮箱 1148328623@qq.com,文件命名“学院+市工程师学会会员”。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于421日上午1000前将填写好的《镇江市工程师学会会员代表登记表》1份,《镇江市工程师学会理事登记表》1份(见附件12)收集完毕,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科研院胡明雅老师处(行政楼304)。

(三)填写要求

表中“身份证号码”:按照二代身份证填写;

表中“本人承诺”:由会员本人签名;

表中“所在工作单位意见”暂不填写且再不盖章;

各学院不要求同时推荐理事与会员代表,理事与会员代表不得重复。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唐盛  胡明雅  联系电话:84446875

(二)镇江市工程师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将向会员代表发送会议通知,请各会员代表接到通知后提前安排好工作以便届时出席会议。

 

附件:1.《镇江市工程师学会会员代表登记表》

      附件1镇江市工程师学会会员代表登记表.docx

2.《镇江市工程师学会理事登记表》

附件2镇江市工程师学会理事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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