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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的“科技创新”,助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中关村绿色矿山产业联盟(简称中绿盟)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证第0265号)申报工作,为做好此次奖项申报与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2023年“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应按“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填写,凡申报“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应具备“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条件,按照要求提供各种申报材料。以第一完成人申报限1项。
项目围绕油气、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稀有及贵金属、化工矿山、非金属矿山等类的勘查与测绘、资源高效开发(采选)、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与双碳技术、土地复垦与生态重建、清洁生产、矿山安全与应急管理、矿山智能化与管理等方面组织课题申报。
科技进步类、发明类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励等级,基础研究类(参照自然科学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2个奖励等级。
(一)科技进步奖、发明奖
已取得社会经济效益并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科研开发成果以及标准、规范等成果可以申报联盟科技进步奖,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新产品、新材料类
结构新颖,有新型功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环保,主要技术指标先进,经批量生产,证明性能可靠;有行业、团体或企业标准,并符合相关规范,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类
技术水平先进,实践证明在降低成本,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降低能耗,促进产业改造升级等方面有很大作用;技术成熟,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保证项目质量和申报书的规范性,推荐一、二等奖的成果原则上通过中绿盟科技成果鉴定,特殊情况可与中绿盟相关人员联系。
(二)基础研究奖
1.在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组织;
2.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发明;
3.具有重大科学价值;
4.得到国内外科学界公认;
5.为保证项目质量和申报书的规范性,申报基础研究的成果原则上通过中绿盟科技成果鉴定,特殊情况与中绿盟相关人员联系。
二、鉴定与推荐
项目鉴定为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评审过程中的重要依据,推荐意见为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评审过程中的重要参考。
1.推荐单位:全体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亦可通过全国性专业协会、省级(直辖市)行业协会、学会等推荐。推荐单位应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
2.推荐专家:中绿盟技术委员会委员、绿矿®智库以及行业专家。
三、申报材料
“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必须同时报送申报书和与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的附件材料。各类申报书需按照要求如实、认真填写。
1.系统提交。登录中绿盟官网注册申报项目信息,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填报系统未开放,另行通知)
2.纸质材料提交。申报书正文及附件材料一式4份并胶装成册。
四、其他事项
请于2023年9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48328623@qq.com,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院304胡老师处。联系方式,84446875。
附件:2023年度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类、科技进步类、发明类)项目申报书
2023年度绿色矿山科学技术奖(基础研究类、科技进步类、发明类)项目申报书.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