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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奖】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7

各学院:

为奖励在船舶与海洋工程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船舶与海洋工程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提高科学技术水平,现组织申报中国造船工程学会2023 年度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设子奖项“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及“创新团队奖”。优秀的获奖项目可获得中国造船工程学会向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的资格。

科技进步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科学技术工程、计划等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可授予特等奖。

技术发明奖设立一等奖、二等奖。对于推动船舶领域技术进步具有特别重大意义,或取得特别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专利发明人可授予特等奖。

创新团队奖不设授奖等级,视同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

二、奖励范围

中国境内企、事业单位,在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完成的民用和军民通用科学技术成果,可申请以下奖项:

(一)科技进步奖

科技进步奖授予完成下列创新科技成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及其配套产品的技术、产品开发中,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2)在船舶与海洋工程基础性技术和应用基础性技术(含技术基础及质量管理)研究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3)在为船舶与海洋工程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的科学技术成果。

(二)技术发明奖

技术发明奖授予在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和物质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

(三)创新团队奖

创新团队奖授予以学术(技术)带头人为核心,在基础性、前沿性技术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中团结协作、攻坚克难,取得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并具备持续性创新能力,得到同行公认的科研群体。

三、推荐条件

推荐学会科技奖的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有关规定经过省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全国学会协会等团体、央企等机构组织的技术评价;

(二)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实践(基础性技术成果和一次性应用成果除外),证明技术性能稳定、可靠;

(三)不存在成果权属、技术内容、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四)确有潜在应用价值。

如申请技术发明奖,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

(二)不包括仅依赖个人经验和技能、技巧且不可重复实现的技术;

(三)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实用性;

(四)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其内容应涵盖主体技术或与关键技术有密切的关联度;

(五)经实施,创造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对维护国家安全做出显著贡献,且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如申请创新团队奖,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团队人才聚集度、资源整合度以及开放度高,年龄与专业结构合理,组织管理先进,机制运行良好,支撑平台有力。

(二)解决了本技术领域的重大科技前沿问题,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对行业进步具有重大作用和影响。

(三)拥有多项经授权并有效的核心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已取得多项基础性研究的重大原创性成果。

四、填报方式

(一)2023 年起,学会科技奖采用系统填报的方式,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二)“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技奖励填报系统”(以下简称“填报系统”),提供在线及单机两个版本。

1)在线填报系统

登录网址:http://114.115.150.241/index.php

2)单机填报系统

请联系学会获取安装程序及操作手册。

(三)用户注册

填报系统用户分为单位账号及个人账号两种类型。

1)单位账号:每个单位仅可申请开通一个单位账号,用于查阅本单位的推荐项目情况以及管理维护本单位个人账号。单位账号由学会负责开通及维护。申请单位账号需完整填写《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技奖励填报系统单位账号申请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后,发送扫描版至jiangliban_csname@163.com,学会于5 个工作日内开通账号并通知账号管理员。

2)个人账号:每个推荐单位可申请开通多个个人账号,用于填报项目资料。个人账号由单位账号负责开通及维护。

五、材料要求

(一)推荐奖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技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及附件佐证材料。推荐书是学会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填写内容客观、如实、准确、完整,佐证材料详实。

2)《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技奖推荐项目简表》(以下简称简表”)。简表是面向社会宣传该项成果的概要性表格,要求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创新点突出、成果验证科学。

(二)推荐书及简表在填报系统中填写,填写要求可参照《2023年度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工作手册》(附件2)。

六、时间安排

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 7 15 日至2023 9 30 日,请各推荐单位于系统开放时间内完成推荐工作(使用单机填报系统需邮寄移动载体的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推荐的项目将转入下一年度。

七、其他事项

(一)学会科技奖在组织申报及评审、授奖等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填报系统技术支持:李老师18132478375

(三)联系人:葛慧林  联系电话:0511-84446875

 

 

附件:

1.《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2023 年度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工作手册》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国造船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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