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广泛调动全省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反映江苏科技发展成就,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科学热情和奉献精神,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省科协及所属学会联合体决定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2023年度科技进展应围绕“基础研究、土木水利交通建筑、化工新材料纺织、环境能源、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8个行业领域开展提名工作,每个行业领域遴选产生不超过10项科技进展。提名条件如下:
1.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作出重大科学发现的;
2.在技术发明项目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工艺、材料、产品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
3.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取得重大实用价值的科学技术成果,或者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高技术产业化中,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4.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取得科学技术基础性和社会公益性应用研究与技术开发创新成果,并经实践检验和应用推广,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
5.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完成重大技术创新,保障工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者国内领先水平,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6.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进展。
以上进展应在江苏省境内完成,并声明不涉密或已作解密处理;如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完成单位、完成人员有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情况下不得提名。
被提名的候选进展应在所在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提名进展的名称、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随材料一并上传。
二、提名渠道及名额
我校提名不超过6项;
三、提名程序
1、申报人填写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行业领域十大科技进展提名书》申报书,填好后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院王海燕老师处,申报书word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1062161875@qq.com,文件名为“申报人+成果名称”。
2、科研院统一组织专家评审,选拔推荐人员。
3、截止日期:2024年2月28日,逾期不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1.主要完成单位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应签署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科研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提名单位和提名人应认真履行提名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须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材料符合提名要求。同时还应承担异议答复、配合了解等职责。
联系人:王海燕
联系部门:科研院综合科(行政楼305)
联系电话:8444863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