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近期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4〕84号)。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产业化应用场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2.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申报单位应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
3. 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等特种行业的,需拥有相关行业准入资格或许可。
二、组织方式
1. 项目申报须经相关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由镇江市科技部门负责项目推荐及立项后管理等事宜。镇江市最多推荐12项(含县、市、区的申报指标),申报昇腾人工智能项目(指南代码:1011)可增报1项。
2. 强化项目绩效评价管理,申报单位编制项目申报书应同步填报“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考量,并纳入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后验收的相关内容。
3.申报项目通过评审后,根据新增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综合运用无偿资助、贷款贴息、产业基金、风险补偿等方式予以支持。原则上通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方式安排的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不得以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4. 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重复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5. 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各主管部门推荐项目中由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年度同一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事项
1. 学院摸排:5月30日12:00前提交附件3“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到科研院307 ;
2.该类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推荐,6月11日12:00前提交申报书1份(限项评审用)到科研院307;
3. 网上申报:评审结束后,拟推荐项目负责人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但盖章签字页需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系统最终提交时间为6月20日前。
联系人:潘老师、瞿老师
联系电话:84401095
科研院
2024年5月27日
附件1: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 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