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期发布的申报指南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期发布各类项目申报指南通告,现转发于下:

1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合作研究项目指南2021-09-14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746.htm

该类项目须通过“预申请”,预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正式申请”。

★ 预申请要求

中方申请人或外方合作者其中一人应作为主申请人(LPI)在金砖国家科技和创新框架计划申报系统(http://ams.rfbr.ru/BRICS/)中注册,并按时提交项目英文预申请书(附件2)。预申请的截止时间为:莫斯科时间(UTC+320211014日下午15。详情见英文征集指南:http://brics-sti.org/?p=new/30未提交预申请书的国际研究团队将不能提交正式申请

★ 正式申请要求

通过预申请审核后,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1)在线填报中文申请书的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BRICS(国际组织)”,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2)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实行定额补助的资助方式。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3)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与外方合作者共同撰写并已提交的英文预申请书。

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2021年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2021-09-10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1730.htm

申请材料集中接收时间为20211011-2021101316在集中接收时间之外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指南——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理论与实证2021-08-26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1662.htm

申请接收时间为2021927-2021108日。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地球科学部关于2021年度第2期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知2021-08-26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1660.htm

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21930-2021101016时。



上申报的具体要求,请参见各指南通知,请各学院根据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并于920日前将欲申报人员名单报科技处自然科学科备案,便于科技处后期跟踪申报。网上正式申报提交时间为国家自然基金委截止日期前2日。

 

电话: 84401095

 

 

                                        科技处

                                    202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