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报奖】关于申报2022年中国航海青年科技奖、中国航海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团队)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6

学院

为了做好本年度的中国航海青年科技奖和航海科技突出贡献(团队)奖励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有关要求和《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航海青年科技奖和航海科技突出贡献(团队)奖的申报起止时间自3月1日至4月15日止(以收到申报材料的日期为准),逾期按下一周期申报处理。申报工作要求和相关附件可通过中国航海学会网站:www.cinnet.cn下载、查询。请各推荐(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奖项推荐书,认真做好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二、拟推荐航海青年奖和团队奖应满足的条件

(一)航海青年科技奖(本奖项逢双年评选1次,每次授予不超过10人)

1. 基本条件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2020~2021年度工作业绩符合以下条件:

① 在航海领域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创新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者;

② 在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者;

③ 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并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

3)参评年龄: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获评人选将在今年7月份中国航海活动周期间进行表彰。

2. 推荐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发现先进、选拔先进的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

2)被推荐人选应为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一线,坚持推进科技进步的优秀青年领军人才及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其业绩应以在国内作出的科技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业绩的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3)推荐材料是中国航海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重点突出被推荐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

推荐材料不得涉及保密内容,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业绩本身的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并对推荐单位信誉进行记录。不实材料源于被推荐人自身提供的,将视为科技造假。

4)推荐人选2名以上的应明确名次排序。

3. 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材料及内容要求

① 提名单位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提名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提名推荐人选、评审公示等。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② 提名推荐单位评审专家名单1份。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工作单位等。推荐单位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不少于3人,且2人与候选人不在同一工作单位,专家推荐意见表由推荐专家分 别填写(见附件3)。

③ 基本信息表1份(见附件4,请提交Word版)。

2)候选人材料:

① 中国航海学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见附件1);

②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五项以内,其中至少一篇国内科技期刊论文);

③ 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④ 代表性论文、论著被他人引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⑤ 科技成果评价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⑥ 技术评价及应用证明材料;

⑦ 获得表彰的奖励证明材料;

⑧ 其它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取得的专利应为授权专利;制(修)订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应为已颁布实施的正式文本;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生态环境效益证明应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或相关合同文本复印件。

为便于评审,上述候选人材料按主要科技成果目录顺序,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装订成册提交,(电子版文件1份,按目录顺序拷入U盘,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给出明确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及候选人具体工作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评审后不再退回。

(二)航海科技突出贡献(团队)奖(本奖项每3年评选1次,每次授予不超过10个)

1. 基本条件要求

拟推荐航海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团队)奖,应为近年来在推进航海科技发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中坚持持续创新并作为项目主要完成人多次获得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创新团队,或者在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组织。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了成果整体应用。

2. 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材料及内容要求

① 提名单位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提名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提名推荐人选,评审公示等。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② 推荐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含原件1份),相关评价推荐项目的证明材料需与推荐书装订成册;

③ 拟推荐团队所完成的项目必须具备经省、市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机构或中国航海学会等权威评价单位出具的能证明项目科学技术成果水平的评价证书、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试验、检测证明以及国家对相关行业有审批要求的批准文件等证明或评价材料。有关材料应当真实、完整。

④ 突出贡献团队奖有关技术文件(含奖项推荐书,见附件2)、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技术报告、应用情况报告、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项目评价简表、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请提交Word版)及其它能支撑推荐项目的评价、证明材料等需制成电子文件分别拷入U盘提交,内容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⑤ 项目推荐书主要完成人及完成单位排序原则按贡献大小,并与技术评价(验收)证书排序相一致。凡存在完成人、完成单位或知识产权等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航海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团队)奖。

申报材料评审后不再退回。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技处成果科(行政楼304室)

联系电话:0511-84446875


附件1:2022年中国航海学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简表.docx

附件2:2022年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团队)奖推荐书.doc

附件3:中国航海学会科技奖提名专家推荐意见表.docx

附件4: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青年、团队)奖基本信息表.xlsx

关于申报2022年中国航海青年科技奖、中国航海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团队)奖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2年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