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实施2023年度镇江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的通知》(镇科协〔2023〕38号)文件通知,我校现组织开展2023 年度镇江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标准
2023 年度资助对象为50 名,每人资助5000 元人民币。实施时间从2023 年1 月1 日到2023 年12 月30 日。受资助人员将优先向省科协有关人才项目推荐,并纳入镇江市人才“镇兴”计划,享受镇江市相关人才政策。
二、申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申报人须为我市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各级学会会员,高校科协、企业(园区)科协会员;
(三)年龄在35 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学术技术水平在市内同行中具备一定优势,在所在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五)未曾入选本资助项目(含市级以上青年人才托举项目)。
三、推荐渠道
(一)各市、区科协,镇江新区、高新区科协负责推荐本地区候选人,各企业科协及市级以下学会向属地科协报送候选人;
(二)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协会、促进会负责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
(三)各驻镇院校科协负责推荐本单位候选人。
以上均给予一定名额分配。
四、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资助经费用于被托举人学术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主要包括:
(一)出国(境)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短期培训差旅费、注册费等相关支出;
(二)核心期刊发表文章,出版自然科学范围内的原创性科技、科普类著作等相关支出;
(三)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的相关直拨支出。
五、报送材料内容
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26日前,组织推荐1-3名候选人,报送材料如下:
(一)候选人纸质材料
镇江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1份(推荐意见后填)。
附件材料1份。包括:候选人简介材料(突出个人成就、字数不限)、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所参与的科研活动及所取得的成果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纸质材料顺序为,申报书、附件目录、保密审查证明(学校评审通过后提供)、附件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院304胡老师处。
(二)候选人电子材料
镇江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PDF件1份。
镇江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PDF件1份。
附件材料PDF件1份。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148328623@qq.com。
线上平台拟于7月15日开放,需上传申报书电子档(word 源格式及PDF 盖章扫描件)、附件材料PDF 格式。具体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
纸质及电子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明雅
联系电话:84446875
附件:
1、《2023年度镇江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
2、《2023年度镇江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附件1:2023年度镇江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2023年度镇江市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资助培养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