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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9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全市项目攻坚暨产业强市大会精神,推动《镇江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目标任务加快实施,久久为功发力产业强市“一号战略”,强化科技创新“第一动力”作用,大力培育原创性技术供给,着力提升区域科技创新策源能力,2023年度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将持续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区域创新发展服务水平。

本年度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按照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类重点实验室建设、学科类重点实验室建设、临床医学重点实验室建设等 4 项目组织实施。

1.市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分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建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绩效考评两类。新建平台重点支持围绕“四群八链”产业发展,以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为主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平台绩效考评,重点支持服务地方产业成效显著、服务特色明显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2.市级企业类重点实验室建设,分为市级企业类重点实验室新建和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两类。新建实验室重点支持全市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重点支持基础研究成果转化能力较强的平台。

3.市级学科类重点实验室建设,分为市级学科类重点实验室新建和市级学科类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两类。新建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在镇高校围绕前沿科学、战略部署要求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绩效考评,重点支持基础研究成果显著、原始创新能力较强的平台。

4.市级临床医学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辖区范围内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本年度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申报有关事宜详见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并于5月8日前,将项目申报书、项目会商简表及相关附件(附件具体要求详见申报书)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just6875@just.edu.cn,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院304葛老师处。

二、其他事项

1.涉及限额申报,请申报老师务必按照截止时间报送相关材料,便于组织校内专家评审。

2.联系人:葛慧林

联系部门:成果与平台管理科(行政楼304室)

联系电话:0511-84446875

 

附件:

1.《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附件1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pdf

2. 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2 2023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zip

3、项目会商简表

附件3 项目会商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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